Attorney Insight
谁需要关注?主要是计划通过L-1或EB-1C类别申请美国绿卡的中国企业高管及投资者,以及他们的美国雇主。根据我们的实务经验,AOS(身份调整)申请过程中,企业和申请人双方在材料准备和信息核对方面稍有疏忽,就容易引发USCIS的补件通知(RFE),导致审批时间延长,甚至影响身份合法性和绿卡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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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 USCIS policy manual guidance 的相关指导原则,重点强调了企业作为申请人的直接雇主,在AOS申请阶段必须提供准确且详实的雇佣证明材料,尤其是职位描述、职责范围和薪资信息。这与8 CFR 245.2(a)(2)(i)规定的申请人需保持合法身份和持续受雇状态相呼应。我们建议客户务必对照原始L-1或EB-1C申请时提交的I-129请愿书,确保所有信息一致,避免因雇佣关系不符被拒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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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例来说,在身份调整阶段,如果雇主信内容与原始请愿书不符,极易触发补件通知(RFE),主要问题通常包括职位名称变动未及时更新、职责描述模糊不清等。这类材料需明确展示申请人的管理职责和公司架构关系,才能体现其符合高管身份要求,递交前我们建议与律师详细评估申请资格,并参考 USCIS 官网的官方证据要求以降低被拒风险 [2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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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以上,我们建议客户采取以下具体行动:
  1. 1由公司HR或管理层出具最新的雇佣证明信,明确说明申请人的职位、具体管理职责及薪资情况,并与L-1/EB-1C申请材料保持一致。这一步骤可以有效避免8 CFR 214.2(l)(1)(ii)项下因材料不符导致的补件。

如L-1身份即将到期,务必提前申请续签或同步递交I-140,以保障身份连续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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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实务申请中,若高管的雇主信未及时更新其扩展后的管理职责,可能会在续签或身份调整时面临严格审查。我们建议申请人依据 USCIS 官方指南,准备详细的组织结构图及补充说明,以充分证明其符合 INA 规定的跨国高管要求,从而保证身份的连续和绿卡申请的顺利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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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来看,USCIS的这次AOS政策提醒,实质上是强调了企业和申请人双方的配合与材料规范。我们建议客户在计划提交身份调整申请前,密切关注 travel.state.gov 发布的签证排期表(Visa Bulletin)[1] 并在排期临近时进行文件自查,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修正;关于各类别申请的具体处理时间,请查阅 USCIS 官网 egov.uscis.gov/processing-times [2],这符合USCIS减少补件、加快审批的趋势,也最大化保障申请成功。

这对你意味着什么?如果你正准备或即将提交L-1/EB-1C身份调整申请,请立刻检查并更新你的雇佣证明文件和I-797通知书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这样做不仅能避免不必要的补件和延误,还能让你的移民进程更顺畅。彭律师事务所随时为你提供个性化的材料审核和合规指导,助你稳健推进赴美绿卡之路。


数据来源

[1] travel.state.gov [2] uscis.gov [3] 8 CFR § 245.2(a)(2)(i),ecfr.gov [4] 8 CFR § 214.2(l)(1)(ii),ecfr.gov