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CIS最新发布的调整身份(Adjustment of Status,简称AOS)政策备忘录,实际上是对AOS申请审批流程的细化和强化,尤其对我们服务的企业高管(L-1、EB-1C)和投资者(EB-5)客户群体影响较大。结合我们多年实务经验,这反映了USCIS在核查申请人资格时,更倾向于在AOS阶段进行全面审查,而非仅依赖先前的I-140或I-526批准。

Attorney Insight
根据我们的经验,企业高管在提交EB-1C调整身份申请时,USCIS将更严格审视申请人是否仍符合“管理者或执行官”身份要求,以及美国公司和海外母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否持续存在(8 CFR § 204.5(j)(5))。这意味着客户必须准备最新的组织架构图、职位说明和公司运营证明。我们去年办理的一个科技领域客户案子中,因未能及时更新相关材料,导致被要求补充材料,额外拖延了3个月审批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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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EB-5投资者来说,新政策强调资金来源和投资状态的“实时性”证明(8 CFR § 204.6)。很多客户的I-526批准后,因项目进展缓慢或资金流转不透明,在提交AOS时遭遇补件,甚至被质疑投资是否持续有效。我们建议EB-5客户提前准备最新的投资合同、资金流水及创造就业的证明材料,确保AOS递交时材料完整。

我们最近处理的一个案例中,一位金融科技领域的EB-1C客户,虽然I-140已获批,但AOS阶段USCIS要求提供最新的公司运营和职位职责证明。由于客户按照我们的建议,提前准备了详细的职位说明和组织架构,最终顺利通过补件,未造成审批延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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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这次政策调整,我们建议:第一,尽快开展一次全面的材料更新和自查,确保所有支持文件均为最近状态,特别是组织架构、职位职责和投资证明。第二,如果您的AOS申请即将递交或已处于待审阶段,应主动与律师沟通,准备可能的补件材料,避免因准备不足而延误审批时间。

此外,从我们办案角度看,鉴于USCIS强化资格核查,建议企业高管和投资者避免过早提交AOS,特别是在就业关系或投资项目尚不稳定的情况下。L-1高管应确保持续符合管理职位要求,EB-5投资者则需确保项目活跃且资金投入合规后再递交申请。

总体来看,这次政策调整体现了USCIS在调整身份阶段执行更严格的资格审查标准,企业高管和投资者应以更审慎的态度准备材料和把握递交时机。我们律所将继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,帮助客户科学规划,顺利完成身份调整流程。

这对你意味着什么?现在就登录USCIS官网核对你的I-797批准通知,确认当前资格状态;同时,整理最新的公司或投资相关文件,提前准备AOS所需材料,确保在递交时能一次性满足USCIS要求,避免不必要的补件和延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