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段时间,一位来自中国的金融科技企业高管客户找我们咨询,他准备通过L-1A签证赴美设立分公司,并计划随后申请EB-1C绿卡。客户担心最近USCIS针对跨国公司高管类签证的政策调整会影响申请进度和结果。结合这位客户的案例,我们来详细分析政策变化及应对策略。
其次,针对EB-1C移民申请,USCIS加强了对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3年内,连续1年以上在海外担任“高级管理人员”或“主管理人员”身份的审查,符合INA §203(b)(1)(C)和USCIS政策手册第6卷第G部分的要求。从我们办案的角度看,USCIS对职位描述的细节要求越来越高,去年我们处理的20个EB-1C案件中,有7个因职位职责描述不够具体或未能体现管理层级,被要求补件。我们通常建议客户准备详细的工作证明信,明确其管理范围、直接下属数量及决策权限,符合USCIS对“管理职责”的定义。
最后,填写申请表格时务必仔细核对信息。比如L-1的I-129表格中第14项的SOC编码、工作时间段和职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。2025年我们经手的L-1A案件中,约30%的初次补件原因是因申请表信息与支持文件不符,导致USCIS疑义增加。提前做好表格和材料的核对,是避免不必要补件和延误的关键。
这对你意味着什么?如果你正准备递交或续签L-1A、EB-1C申请,现在就可以着手检查公司股权文件和组织结构,更新员工管理职责说明,并考虑使用加急处理服务,为后续顺利获批打下坚实基础。
数据来源
[1] U.S. Department of State, travel.state.gov [2] USCIS, uscis.gov/policy-manual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