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
E-2 条约投资者签证
向美国企业进行实质性投资的条约国公民
E-2 签证允许与美国有商务/航行条约国家的公民,在向美国企业进行 "实质性投资" (substantial investment) 后来美管理和运营该企业。无固定投资最低金额,但通常需要 $100,000+。无年度名额限制,可无限续签。 重要提醒:中国大陆不是 E-2 条约国,中国公民不能直接申请 E-2。但中国台湾、格林纳达等护照持有者可以。
总体流程图
首先确认申请人国籍是否为 E-2 条约国。 中国大陆不是 E-2 条约国。如客户是中国大陆公民,需讨论替代方案(如通过格林纳达 CBI 获取护照后申请 E-2、或改申 L-1/EB-5)。评估投资金额、企业规模和 marginality 问题。
1-2 周
中国公民想要 E-2 的常见路径:先获取格林纳达公民身份($150,000 投资入籍,6个月),再以格林纳达护照申请 E-2。
协助规划投资结构:(1) 投资金额需 "substantial"(通常 $100,000+,与企业类型成比例)(2) 投资必须 "at risk"(不能存银行不动)(3) 企业不能是 "marginal"(必须创造就业,不能仅养活投资者本人)(4) 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。
在美国注册企业(LLC 或 Corporation)。获取 EIN。开设商业银行账户。如收购现有企业,准备购买协议和过户文件。
将投资资金从海外转入美国商业账户。资金必须已经 "committed" 和 "at risk"(已用于租赁、设备、库存、雇佣等)。保留所有转账记录和支出凭证。投资不能是 "irrevocable escrow" 形式。
确认自己国籍属于 E-2 条约国( 中国大陆不属于)。准备投资资金并证明资金来源合法:个人存款证明、工资/收入记录、房产出售记录、继承/赠与证明等。资金链条必须清晰可追溯。
在递交 E-2 申请前,投资资金必须已经实质投入(at risk)。开始企业运营:签订 lease、购买设备、雇佣员工、建立供应商关系。保留所有支出凭证。
E-2 要求投资已经 "committed",不能只是把钱存银行说要投资。面签时需展示资金已实际花在企业上。
准备详细的商业计划(5年规划、财务预测、雇佣计划)。E-2 主要通过领事处理(DS-160 + 面签)。如在美国可递交 I-129 进行身份转换。编译投资证据(银行转账、购买合同、lease、设备采购记录等)。
E-2 面签是关键环节 — 签证官有很大裁量权。准备申请人面签:(1) 投资细节(金额、来源、如何投入)(2) 商业计划和盈利前景 (3) 管理角色和日常职责 (4) 雇佣计划 (5) 回国意愿(E-2 是非移民签证)。
面签时展现对企业的深入了解。签证官会评估您是否真正在运营企业,而不只是消极投资。
雇佣美国员工(证明企业不是 "marginal")。准备雇佣记录、工资单、I-9。展示实际商业运营:客户合同、收入记录、营销材料等。
商业计划需包含:企业概述、市场分析、竞争分析、营销策略、5年财务预测、雇佣增长计划。商业计划是 E-2 申请的核心文件之一。
审阅商业计划、投资证据、所有表格中的个人信息。确保商业计划的数字和描述准确。面签时签证官可能就商业计划的任何细节提问。
携带所有文件原件参加面签。准备回答:投资金额和来源、企业业务模式、您的管理角色和日常职责、雇佣了多少人、盈利情况/前景。展现您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参与度。
E-2 签证通常发放2-5年(取决于条约国的对等安排)。可无限续签,只要企业仍在运营且投资者仍在管理。注意:E-2 不直接通往绿卡(无 dual intent)。如需绿卡,需走其他途径(如 EB-5 或雇主赞助)。
E-2 获签后必须持续运营企业。如企业关闭或转让,E-2 身份也将失效。续签时需展示企业仍在运营且有发展。E-2 配偶可申请 EAD(I-765,category (a)(17))在美合法工作。
分角色操作步骤
律师操作流程
首先确认申请人国籍是否为 E-2 条约国。 中国大陆不是 E-2 条约国。如客户是中国大陆公民,需讨论替代方案(如通过格林纳达 CBI 获取护照后申请 E-2、或改申 L-1/EB-5)。评估投资金额、企业规模和 marginality 问题。
中国公民想要 E-2 的常见路径:先获取格林纳达公民身份($150,000 投资入籍,6个月),再以格林纳达护照申请 E-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