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
H-4 依亲签证 + H-4 EAD
H-1B 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满21岁子女
H-4 签证发放给 H-1B 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。H-4 身份本身不允许工作,但如果 H-1B 持有者已获批 I-140,H-4 配偶可申请 H-4 EAD (I-765) 获得工作许可。2015年 DHS 规则确立了 H-4 EAD 资格。
总体流程图
H-4 身份:确认主申请人 H-1B 有效。H-4 EAD 资格:确认 H-1B 持有者的 I-140 已获批,且 H-1B 持有者正在或已经进入超6年延期阶段。或者,H-1B 持有者的 I-140 获批后 Visa Bulletin 排期不 current。
H-4 EAD 要求 I-140 已批准 — pending I-140 不够。如 I-140 被撤回或被拒,H-4 EAD 资格也随之丧失。
方式一:与 H-1B petition 同时递交 I-539(作为 H-1B I-129 的 dependent)。方式二:单独递交 I-539 申请 H-4 身份转换或延期。提供婚姻/亲子关系证明。
应员工/律师要求,提供 H-1B 员工的 I-797 Approval Notice 复印件。如 H-4 与 H-1B 延期同时递交,在 I-129 中标注有 dependent。
如果 H-4 配偶需要申请 H-4 EAD,需提供 H-1B 员工的 I-140 Approval Notice 复印件。确认 I-140 未被撤回。
雇主无法律义务为 H-4 EAD 提供文件,但配合提供有助于员工留任。
提供:护照、结婚证(配偶)或出生证明(子女)、主申请人 H-1B I-797 复印件、I-94、护照照片。如之前有其他签证身份,提供相关 I-797/I-20/DS-2019。
如果主申请人 I-140 已批准,可递交 I-765 申请工作许可。准备 I-765 表格、护照照片、I-140 Approval 复印件。审批时间约 3-6 个月。收到 EAD 卡后方可工作。
在 EAD 卡到手前不能开始工作,即使 I-765 已递交。没有 H-4 EAD 的 portability。
如符合 H-4 EAD 条件,递交 I-765(category: (c)(26))。附上 H-1B 持有者 I-140 Approval Notice、H-4 身份证明、护照照片。可与 I-539 同时递交或单独递交。
审批 3-6 个月
H-4 EAD 有效期与 H-4 身份同步到期。需要在到期前 180 天内递交续期(EAD 有 auto-extension 规则:timely filed 续期可在旧 EAD 到期后继续工作最多 180 天)。设置日历提醒。
H-4 EAD auto-extension 仅适用于 timely filed 且同一 category 的续期。务必在到期前递交。
如果雇主撤回 I-140(例如员工离职),H-4 EAD 资格将受到影响。但如果 I-140 已批准超过 180 天且员工已经换雇主 (AC21 porting),I-140 撤回不影响优先日期。
协助员工了解 H-4 身份的限制(不能工作除非有 EAD)。如公司有 relocation package,说明 H-4 家属的签证/身份事项。
注意 H-4 身份与 H-1B 主申请人绑定 — 主申请人身份到期/失效,H-4 也随之失效。出境旅行需持有效 H-4 签证贴纸(如已过期需在领事馆面签)。
H-4 EAD 到期前 180 天可递交续期 I-765。同时确保 H-4 身份随 H-1B 延期一起延期。如果不及时续期,EAD 过期后必须停止工作。
分角色操作步骤
律师操作流程
H-4 身份:确认主申请人 H-1B 有效。H-4 EAD 资格:确认 H-1B 持有者的 I-140 已获批,且 H-1B 持有者正在或已经进入超6年延期阶段。或者,H-1B 持有者的 I-140 获批后 Visa Bulletin 排期不 current。
H-4 EAD 要求 I-140 已批准 — pending I-140 不够。如 I-140 被撤回或被拒,H-4 EAD 资格也随之丧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