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SCIS已确认,2026年7月职业类移民I-485的可提交日期以表A(Final Action Date,最终裁定日)为准,这已是连续第二个月采用表A而非表B。无论境外还是境内递交,申请人都需要关注排期表A是否已前进至自己的优先日,以判断能否提交I-485(境内)或DS-260(境外)。如果递交时有不确定的事项,建议与我们的律师团队确认。
2026年7月排期表A(最终裁定日)完整数据
亲属移民(表A·中国大陆出生):F1(公民成年未婚子女)大幅前进153天;F2A(绿卡持有人的配偶/未成年子女)无变化;F2B(绿卡持有人的成年未婚子女)前进61天;F3(公民已婚子女)前进60天;F4(公民兄弟姐妹)前进54天。
职业移民(表A·中国大陆出生):EB-1前进61天;EB-2/NIW无变化;EB-3(专业/技术人员)前进143天;EB-3(非技术工人)无变化;EB-5旧政前进70天;EB-5新政(预留类别)无变化,仍然无需排队。
2026年7月排期表B(递件日)完整数据
亲属移民(表B·中国大陆出生):F1前进92天;F2A无变化,仍然无需排队;F2B前进78天;F3无变化;F4前进69天。
职业移民(表B·中国大陆出生):所有类别均无变化。
怎么看排期表——表A和表B分别代表什么
美国移民法对每个职业类别和出生国家都设定了年度签证名额上限。当某国、某类别的移民签证申请量达到上限,就要按递交日期排队发放。美国国务院通过每月更新的排期表(Visa Bulletin)通知申请人当前的排队状况。
表A(Final Action Date·最终裁定日)
表A排期到达,代表该国家、该类别确实有移民签证名额可用。只有当您的优先日早于表A上的日期时,才能:在美国境外——递交DS-260表、前往领事馆面试获得移民签证;在美国境内——由USCIS批准I-485身份调整申请。
表B(Dates for Filing·递件日)
通常表B比表A前进得更快。表B排期到达,代表该国家、该类别的申请人可以提前递交I-485,仅对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(Adjustment of Status)的申请人有意义。与表A不同,表B并非自动生效——美国移民局会单独宣布当月表B是否启用、境内I-485按表B还是表A收件。
表B可用、排期到达且持有合法境内身份的申请人,在递交I-485的同时,可一并递交I-131(回美证/Advance Parole)和I-765(工卡/EAD)。这样在等待绿卡期间即可提前获得出入境许可(不影响I-485审理)与在美国境内合法工作的权利。
常见的境内递交时间线
表B到达 → 境内递交 I-485 / I-131 / I-765 → I-765 获批后可提前开始合法工作 → I-131 获批后可出入境美国且不影响 I-485 审理 → 表A到达 → 移民局开始审理您的 I-485 申请。
政策变化一:子女锁龄改以表A为准
美国规定,只有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才能随主申请人一同获得绿卡。过去几年的做法是:随行子女的年龄可按表B日期"锁定"——即递交I-485时几岁就视为几岁,哪怕子女在审理过程中已满21岁,仍可获批。因此许多子女年龄偏大的家庭都倾向走境内调整身份。
自2025年8月15日新规起:移民局不再以表B锁龄——递交I-485不再能锁龄,只有表A排期到达优先日才视为年龄锁定。正在等待排期的家庭需特别留意,子女是否超龄的计算方式已经改变;如不确定自身情况,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咨询我们的法律团队。
政策变化二:I-485自由裁量备忘录(USCIS AOS Memo · PM-602-0199)
2026年5月21日,美国移民局发布政策备忘录PM-602-0199,正式名称为 Adjustment of Status and Discretion,于5月22日生效,并同步适用于当时所有 pending 的 I-485 案件。
备忘录的核心,是将境内调整身份的 I-485(AOS)程序,从过去的"常规绿卡审批通道",重新定性为"行政恩典"(Administrative Grace)与"非常规救济"(Extraordinary form of relief),并把境外领事馆程序明确为标准路径。
备忘录本身并未修改任何法定要求,没有新增表格、也没有调整递件流程,而是改变审案官员审核 I-485 时的口径:第一,I-485 是否批准,属于法律授予移民局长的自由裁量权,而非申请人天然享有的权利;第二,即使申请人满足全部法定资格(Statutory Eligibility),审案官员仍须结合综合情况判断是否裁量批准;第三,申请人需主动提供不寻常乃至突出的理由(Unusual or even outstanding reasons)来支撑其通过 I-485 获得身份。
2026年5月29日,在舆论发酵一周后,移民局发布澄清,说明这只是重申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自由裁量权,I-485 通道将继续向合格申请人开放。
官员裁量时权衡的具体因素
有利因素(Favorable Equities):在美境内紧密的家庭关系,尤其是美国公民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长期合法就业与税务记录;社区参与及志愿服务;美国兵役;良好道德品行;重大人道考虑。
不利因素(Adverse Factors):任何形式的移民违规史;累计的非法滞留(unlawful presence);犯罪记录;申请材料中的虚假陈述或欺诈;国家安全相关问题;重复或长期的违规行为。
言信律所建议
近几个月政策更新频繁。已递交移民申请的朋友,建议密切关注排期进度,避免错过行动窗口;尚未递交的申请人,行动前应与移民律师确认材料细节,更重要的是充分沟通过往的美签申请记录、停留记录等关键个人背景信息。
I-485备忘录发布后,我们接到大量咨询,但其实无需恐慌——本次备忘录只是提醒移民官行使其本就拥有的自由裁量权,并未更改任何法律。尽管审理框架趋严、递交I-485不代表会"自动通过",但我们判断:本身持有双重意图签证、且在美国境内工作生活的人群(如L-1、H-1B)相对安全,即便收到RFE也有合理理由说明为何须在境内转换身份。而对于持B-1/B-2等不允许双重倾向的签证入境、停留90天后再走I-485申请绿卡的群体,影响会比较大。
免责声明:本文仅供信息参考和教育目的,不构成法律建议。移民法律复杂且不断变化,请务必咨询有资质的移民律师以获取针对您具体情况的专业建议。
